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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合理使用”之于同人写作与学术论文的区别

扩给首页不了解这方面知识的朋友,算是一个科普吧。

MK_kira〜:

现在最前面的说明,不要说“你们都把人掐出圈了还想怎样”这些话,她退圈或者不退圈都与我无关,我不是来挂人,不针对任何人,只是来简单科普的。

“620退圈删lo,q保留几个熟人多的群,轮群致歉,去你妈抄袭,去你妈自己打脸15%去吧老子原著相关剧情一共就10%。”——出处为一叶泛舟的退圈轮群card

既然是轮群Card,估计这可以算是公开信息,说不上隐私权的问题,故作为引例在此引用一下。 
读大学的人估计都知道,毕业论文查重是10%-15%,个别学校例外,不过这个应该是普遍的标准
所以这话我的理解是,有人把同人文章的要求等同于学术论文了,这让我一只普法活动参加太多的法学狗有些坐不住了。

让我们来看看为什么学术论文跟商用同人不一样

“合理使用是指为了扩大作品的广泛传播,在著作权法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是法律规定的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情况。”——出处为著作权法学中有关“合理使用”的名词解释


“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上述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出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学术论文符合(1)(6)的情形,故一般学校的论文查重率在10%-15%这个较为宽松的范围,引用有著作权的作品界定为“合理使用”。

而同人文章,哎呀,这个真有点难搞,大家知道,同人这东西是“灰色地带”,法律的所有明确规定呢,似乎大家也心安理得地认为,“同人”是可以作为例外的。
我必须要指出的一点,没有人说过同人是不违法的,它真的是违法的,只是相关监管稍稍放松了这一块而已,所以不要理直气壮地搬出“这是同人”来当挡箭牌!

好的,重复我昨天的一个疑问,原创作品复制黏贴另一部原创作品跟同人作品复制黏贴被它同人的原创作品有本质区别吗?答案是,都超出了合理使用的范畴,是剽窃。

又来说一个问题,有没有什么权威性的文件可以说清楚到底完全重叠了多少比例才算是剽窃呢?答案是没有的。为什么呢?这又要回到同人本原本的问题,法律万万没有料想到有纸质文刊可以不经审核不拿书号直接拿去卖啊……
不是说拿了书号的一定都不是剽窃的,不过,拿了书号也就是经过出版社审核,这种原文复制黏贴连二次改写都没有还占全文10%(这个数据是作者自己给出的,我并不清楚具体数据,故引用)的文章是不可能出版的,出版社也不想惹事的(除非你有足够硬的后台),这也不需要技术判定。(至于技术判定是怎么样的,指路北大法宝、中国判决文书网、中国知网,都比我说得好……)

《全职高手》作为出版刊物,它的著作权是绝对一定以及肯定受到法律保护的,而《花间酒》,我不否定它其中的原创内容是作者的汗水结晶,然而复制黏贴原文10%这一点无疑给自己的作品染上了洗不白的污点。

是的,我认为抄袭是洗不白的,唯一能做的是以后不再犯。昨天一叶泛舟姑娘最后的道歉有表明她会改过不再犯,而她已经发了退圈声明,只是她的退圈声明让我觉得她传递了一个错误的信息,即把同人写作等同于学术论文写作,故此指出。

此外,经知产方向的小伙伴指出,“无论是不是商用,她只要是行使了发表权,把这部作品公布于众就要受到著作权法规的约束,跟商用与否无关。”也就是大家请不要被一叶泛舟姑娘最后的道歉声明里的“同人是基于原著之上的二次创作,但不能大段照搬原著原文,如果有提前说明的话可以自娱自乐一下,但出本则必须修改”这一句话误导。

  
  
  
  
  
  
  
  
  
  
  
  
  
  
  


  
  
  
  
  
  
  
  
  
  
  
  
  
  
  

本文所有的引用符合“合理使用”适用条件情况之(2)。

才疏学浅,论证可能有不足,欢迎学术讨论,但我希望来讨论的朋友是真的了解相关知识的,粗糙普法我已经摆在上面了,虽然仅仅为浅析,最近临近期末,恕我没有办法一个一个实质地具体地去剖析内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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